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陽明高級工商職業學校附設進修學校102學年度核定招生名額統計表


核定招生

1.聯合免試入學

2.申請入學

3.登記分發入學

4.獨立免試入學







原學

民生

身礙心學障生




原學

民生

身礙心學障生




原學

民生

身礙心學障生




原學

民生

身礙心學障生


2

104

45

1

1

0

45

1

1

0

5

1

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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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

0

0

0

承辦人員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校務主任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校長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填表日期:102.2.6

 

臺南市私立陽明高級工商職業學校附設進修學校102學年度招生簡章


壹、依    據:
一、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13條暨補習暨進修教育法施行細則第5、6條。
二、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暨補充規定。
三、教育部中部辦公室教中(四)字第1010519426號書函之「私立高級中等進修學校102學年度招生科班核定表」。

貳、招生科別、班數、上課時間:
一、資料處理科2班,每班52人。(不含參加聯合招生外加名額)
二、上課時間:
  夜間上課,每節課45分鐘,每週週一至週四上課從17時40分至21時40分止;週五上課從17時40分至20時55分止。
三、修業年限:修滿3年課程成績及格者,由本校發給畢業證書。

叁、報名資格: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:
一、國民中學、初級中學、初級職業學校(含補習學校)畢業者。
二、國民中學、初級中學、初級職業學校附設補習學校或國軍隨營補習教育國民中學(含初中、初職)結業,經資格考驗及格持有資格證明書者。
三、修畢國民中學、初級中學或初級職校(含補習學校)3個學年課程,持有修業證明書者(修畢五年制職業學校前三個學年課程者,得比照報考)。
四、國民中學、初級中學、或初級職業學校附設補習學校或國軍隨營補習教育國民中學(含初中、初職)結業,持有結業證明書者。
五、國民中學畢業程度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通過(及格),持有通過(及格)證明書者。
六、考試院所舉辦之初等、丁等或特種考試相當於一職等以上考試及格,持有及格證明書者。
七、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技能檢定通過,取得丙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丙級以上技術士證之資格者。

肆、招生方式:
一、獨立辦理免試入學招生。
(一) 招生名額:資料處理科9名。
(二) 報名日期:4月9日起至8月17日止。
(三) 錄取方式:
1、符合申請條件之國中補校畢業生、20歲以上失學民眾、戶籍地近便之民眾、工作地近便民眾、新住民、家戶所得60萬以下之子女,保障優先免試入學。
2、當申請人數超過招生名額時,以上列順序優先錄取,優先序相同時按其志願序採抽籤方式錄取。
3、上列招生後餘額,再由符合申請條件之一般報名民眾依其志願序採抽籤方式錄取。
(四) 聯合登記分發如有餘額,移撥至獨立辦理免試入學招生。

二、參加臺南區聯合招生入學:名額由本校自定。

(一)免試入學:參加102學年度臺南區高中高職免試入學
1、招生名額:資料處理科45名。外加身心障礙生1名與原住民生1名。
2、辦理日期:102學年度臺南區高中高職免試入學委員會公佈日期。
3、本項申請入學如有餘額,再移撥至高中職聯合登記分發招生。

(二)申請入學:參加102學年度臺南區高中高職申請入學
1、招生名額:資料處理科45名。外加身心障礙生1名與原住民生1名。
2、辦理日期:102學年度臺南區高中高職申請入學委員會公佈日期。
3、本項申請入學如有餘額,再移撥至高中職聯合登記分發招生。

(三)登記分發入學:參加102學年度臺南區高中高職聯合登記分發入學。
1、招生名額:資料處理科5名。外加身心障礙生1名與原住民生1名。
2、辦理日期:102學年度臺南區高中高職聯合登記分發入學委員會公佈日期。

伍、報名手續與報名費:

一、本校獨立辦理免試入學招生:(通訊報名恕不受理)
(一)方法:個別報名。
(二)日期:個別報名:4月9日至8月17日止(每日下午4時至9時)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
(三)地點:臺南市私立陽明高級工商職業學校附設進修學校(臺南市官田區官田里423號)。
(四)繳驗報名資料:
1.填寫報名表及錄取通知單(請填妥收信人姓名及住址)繳交學歷證件正本及國民身份證影本(自行貼在報名表上)。
2.繳交最近3個月內光面彩色脫帽、半身、正面照片1吋3張,2吋1張(黏貼在報名表上)。
3.報名時必須按報考資格備齊證件繳驗,否則不予受理,辦理完成報名後,不得         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。
4.不符合報名資格者,不接受報名;若已繳報名費者,將予退費。
(五)報名費:新台幣90元,低收入戶及直系血親尊親屬請領失業給付者,應繳證明文件如下表所示,可免繳報名費。

優待資格

低收入戶子女

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

應繳證明文件

  1. 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影本。
  2. 戶口名簿影本。
  1. 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核發之失業(再)認定、失業給付申請書暨給付收據。
  2. 戶口名簿影本。

備註

證明文件之有效期限以涵蓋報名日期為準

(六)查詢電話:(06)6901190#18

二、參加臺南區高中職聯合免試入學、申請入學及登記分發入學:

依據102學年度臺南區高中高職聯合免試入學、申請入學及登記分發入學委員會規定程序辦理。

陸、公布錄取及報到

102年8月20日下午4時錄取榜單公布於本校公佈欄及網站,並於8月22日下午4時向本校進修學校辦理報到手續,逾期未報到視同放棄錄取資格。(放榜及報到應於開學前辦理完畢)
 

柒、本 校 網 址:http:/www.ymvs.tnc.edu.tw
 

捌、申       訴:

對本校招生各項工作如有疑慮,得於102年4月10日起至102年8月23日止,向本校招生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訴(以郵戳為憑,逾期不受理),申訴結果於1週內答覆
 

玖、附告事項:

  1. 僑生及香港澳門居民不得申請就讀進修學校。
  2. 本簡章所訂定之時程,如因天災或其它因素必須變更時,逕予順延1天(扣除例假日)辦理。 (當地政府發布之電視或廣播訊息為準)。
  3. 經本校錄取考生,若未依本校規定期限完成註冊,廢止其錄取資格。

  拾、其  他:本招生簡章經招生委員會議通過,並陳報教育部中部辦公室核備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